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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互联网+”与“金融+”下的经营之道
发布时间:2015-10-09

目前,越来越多商业银行的核心客户,连同其生态链上的小微企业与个人客户一起,进行着一场“互联网+”和“金融+”的转型。

近年来,互联网金融从无到有,从星星之火发展为燎原之势。尤其随着“阿里巴巴”等互联网巨头的介入和成功示范,金融业务门槛大大降低,越来越多的大型企业伴随着“互联网+”,转型而介入金融业务,银行陷入实体经济“金融+”转型的汪洋大海中。慢慢地,银行业发现,互联网金融对其影响并非简单的银行业务互联网化:随着实体经济金融化,银行的核心业务根基正被逐步蚕食。梳理银行业近年来的发展转型策略,发现其仍然未摆脱同质化运营的窠臼,成效有限;在管理架构和运营机制上的变革也多浮于表面,不足以应对实体经济金融化大环境的冲击。

互联网金融蚕食银行业务的三个阶段三个阶段

阶段一:星星之火,互联网金融企业的探索

参考借鉴互联网借贷公司在英美的成功运营,2007年,以“拍拍贷”为代表的国内首批P2P公司成立,从事网络小贷业务。当时,国内主要银行刚刚完成改制上市,在利差保护和实体经济旺盛的信贷融资需求下,银行业迎来了黄金发展期。2007~2011年,16家上市银行贷款年均增速为20.71%,净利润年均增速为27.25%。这个时期,银行放贷积极性高涨,是社会融资的主体。银行信贷的最大优势是融资成本低,因此在银行放贷积极性高涨时期,其他信贷融资方式是缺乏竞争力的。尤其是P2P等互联网借贷平台,由于风控能力差、借款成本高,只能服务于不被银行认可的边缘性客户,发展空间有限。这一时期,P2P等互联网融资模式并未引起大众和资本的兴趣,P2P投资和借贷都属于相当小众的行为,对社会融资体系基本没有影响。

阶段二:示范效应,互联网巨头的介入

2012年,随着金融改革的深入和实体经济的持续低迷,商业银行的各项经营指标均迎来拐点:16家上市银行当年贷款增速同比持平,利润增速同比下降12个百分点,银行不良率也开始触底回升。银行业由此开启了结构调整进程:一方面,大力压缩对房地产、融资平台、产能过剩行业的信贷;另一方面,对于不良高发的贸易类行业、中小微企业的放贷积极性也出现下降,联保互保等小微业务创新模式日渐式微。

得不到银行支持的行业不得不寻求其他融资渠道的支持,并接受更高的融资成本。这一方面催生了民间借贷和信托融资的繁荣;另一方面,也为专注于小微企业和个人业务的P2P企业提供了广阔的发展空间。这段时间内,国内P2P企业如雨后春笋般发展起来,P2P行业开始步入发展的黄金阶段。

2013年被称为互联网金融元年。以这一年6月13日“余额宝”的推出为标志,互联网金融正式进入大众视野,并给传统银行体系带来了巨大的挑战和冲击。以“余额宝”为代表的互联网理财,之所以能够取得快速成功,除了“支付宝”的庞大用户规模外,主要受益于“余额宝”的高利率。而“余额宝”的高利率,则受益于2013年6月份的“钱荒”风波。

2013年6月份“钱荒”事件之前,商业银行对流动性风险重视不足,普遍存在着将短期资金用于中长期用途以获取更高利差的现象,对于短期的资金支出需求,则通过银行间市场拆借来解决。这导致了银行资产负债期限结构的严重错配。在2013年6月的关键时点,市场在经历了外汇占款增速下降、季末现金需求增加、银行表外理财业务整顿等各种情况的冲击后,流动性需求大增,银行业一如既往地在等待央行注水救急。而此次,央行一反常态选择了观望和等待,从而很快引致银行间市场资金紧张,银行间同业拆借利率随之快速飙升,“钱荒”事件爆发。之后一直到2014年春节,货币市场利率基本处于高位运行的态势,且在季末和年末特殊时点尤为明显。得益于货币市场的高利率,“余额宝”推出后的半年内,收益率基本在5.5%以上,且具有活期存款的性质,受到市场的热烈追捧。其规模因此得到快速扩张,在截至2014年6月末的短短一年内,就达到5742亿元。“余额宝”的成功具有极大的示范效应,腾讯、百度、京东、网易等互联网巨头紧随其后,纷纷推出自身的互联网理财产品。迫于竞争压力,传统银行业也开始推出各自的宝宝类理财产品与之竞争。

在互联网理财市场如火如荼发展的同时,互联网信贷市场也有了突破性进展。一方面是P2P的投资方式逐步得到普通投资者的认可,成交量逐步上升,新的P2P平台也不断创立,行业龙头企业陆续获得风险资本投资,在风控能力和抗风险能力上均得到大大提升。网贷之家的数据显示,2014年1月末,P2P平台数仅为880家,贷款余额也只有308.71亿元;而到2015年6月末,这两项数据已分别增长至2028家和2087.26亿元。另一方面则是“阿里巴巴”、“京东”等电商平台,基于大数据分析或O2O场景中对物流、资金流、商品流和信息流的把控,顺势推出包括针对平台商户的小额贷款产品和基于消费者购物场景的各类小额借款产品,如“京东白条”、“蚂蚁花呗”等。在初步的金融业务实践基础上,近年来,上述平台类企业又纷纷设立小贷公司和消费金融公司,并申请设立征信公司、民营银行等,进行金融集团化发展。以“京东”为例。京东金融业务除了涉足传统的存、贷、汇之外,还延伸至供应链金融、消费金融、众筹、财富管理、支付、保险等领域,并以此构成了目前京东金融业务的6大板块。

互联网巨头对于金融业务创新具有鲜明的逻辑,其模式特点是“羊毛出在猪身上”:不从用户身上牟利,重用户规模和市场份额,追求自建生态和平台化运营;同时,依据庞大的用户基础和丰富的多元化数据积累,创新风险控制技术,为小额信用贷款的推出创造条件。互联网巨头这种以存量用户为基础对金融业务的切入,取得了显著成效,产生了强烈的示范效应。

阶段三:燎原之势,“互联网+”背景下传统龙头企业的介入

在BAT(百度、阿里巴巴、腾讯)的示范和引领作用下,国内传统产业纷纷触网,参照BAT的运营模式,深挖自身运营过程中积累的用户和商户大数据;在此基础上,不断丰富平台内容,推出与O2O场景紧密结合的金融服务产品,切入金融业务,在“互联网+”的基础上进行“金融+”的转型,从方方面面侵蚀传统银行的用户基础和业务模式。至此,早期互联网金融的星星之火已渐成燎原之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