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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商总局四招加强网络市场监管 打击假货
发布时间:2015-11-11

国家工商总局加强网络市场监管将突出四方面,首先,推进“依法管网”。推动工商法律法规向网络市场延伸应用。鼓励支持各地工商、市场监管部门结合各自实际,进一步健全完善网络市场规制体系。

其次,推进“以网管网”。充分利用信息网络技术手段,提高监管执法效能。以深化商事制度改革和电子营业执照推广应用为契机,进一步完善网络经营主体数据库,提高数据质量。加强网络市场监管事前、事中和事后的大数据应用,提高监测监管的前瞻性、实效性。优化网络监管平台功能。建设第三方网络交易平台监管系统。

第三,推进“信用管网”。结合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建设,强化网络经营企业信息公示责任,加强部门间信息共享,落实网络经营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经营异常名录、严重违法企业名单等制度,及时向社会公示违法处罚信息,实现“一处违法,处处受限”,有效发挥失信惩戒机制在网络市场监管中的作用。发挥“守合同、重信用”等激励机制作用,促进网络经营者守信经营。继续深入推进电子商务可信交易环境建设试点工作,推动形成公正可信的网络交易信用信息评价体系。

第四,推进“协同管网”。推进网上网下一体化监管,各业务条线部署工作同时涵盖网上和网下。明晰跨地区网络交易案件查办、消费维权、质量抽检、定向监测等工作的协同规则,建立衔接顺畅的跨地域监管协作机制。

另外,国家工商总局将进一步严厉打击销售侵权假冒伪劣商品违法行为,突出对网络交易平台的重点监管。加大网络交易商品质量抽检力度;完善案件查办机制,依法查处各类网络商品交易违法行为;遏制侵权假冒、刷信用等违法行为,完善消费维权措施;加强网络促销行为监管;规范网络交易平台合同格式条款;加大对网络交易平台违法违规行为的查处力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