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跨境电商试点进入改革“深水区” 代表建议加快立法
发布时间:2016-01-28

昨天,在省人代会广州代表团的分组审议结束后,省人大代表、广州海关党组书记、关长谢松告诉记者,2015年广州海关监管跨境电子商务进出境商品总值117亿元,同比增长2.7倍,其中,出口55.1亿元,同比增长96%;进口61.9亿元,同比增长17.4倍,进出口总体业务量在全国试点城市中排名前列。

但谢松对此并不盲目乐观,“从整体进程来看,该项业务的试点已经进入了改革的‘深水区’。我们也感到制约这一新兴业态在广东进一步发展的因素依然存在。”

在谢松看来,试点政策依旧不够明朗是制约跨境电商发展的首要因素,企业的顾虑较大,比如口岸管理部门对跨境电商的试点政策不够稳定。同时,涉及的跨境电商的多方主体与政府管理部门之间的法律关系尚未理顺。

据了解,广州是继郑州、上海、重庆、杭州和宁波5个城市后,全国第6个跨境电子商务试点城市。起步虽晚,但进度较快,从试点第一年开始业务总量即位居全国的前列。

“广州既有‘千年商都’的传统,也有跨境电子商务物流集聚的良好条件,优势不可忽视,但从目前发展来看,此优势还没有得到充分体现。”谢松表示。

而白云机场综保区、南沙保税港区作为广州发展跨境电商的区域龙头,随着试点业务的快速发展,南沙保税港区“一库难求”的现象日渐严重,机场综保区内仓库和作业场地严重不足的问题也比较突出,不利于产业集约化发展以及海关集中监管,制约了企业运营和跨境电商业务的快速发展。

对此,谢松提出,要重点推进跨境电商B2B业务的发展;积极推进“互联网+外贸”与“互联网+易通关”的高度融合对接,推进外贸通关一体化;并积极推进跨境电商综合试验区相关工作。

谢松还建议,国家有关部门要加快跨境电子商务立法,加紧研究制定配套政策措施。“从法律层面界定好跨境电子商务交易法律关系,厘清新增主体在进出口过程中的权利义务,明确涉及违法违规的追究方式,确定跨境电商订单、清单、支付单、电子税单的法律效力。同时,建议各监管部门加强跨境电子商务不同主体的研究,探索制定相应的管理制度和配套措施,加强执法统一性。”